联合国南南合作日,是发展中国家为摆脱发达国家(Developed Country)的控制、发展民族经济、开展专门的经济合作而设立的,又因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y)绝大部分都处于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南部分,故而被称为南南合作。南南合作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基于共同的历史遭遇和独立后面临的共同任务而开展的相互之间的合作。联合国在2003年12月23日通过的决议中, 大会决定每年12月19日为南南合作日,以增强人们对南南合作重要性的认识。
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确定了南南合作“磋商”的原则,促进了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的建立,提出了在发展中国家间实施资金和技术合作,因此被认为是南南合作的开端。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的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是南南合作的两个最大的国际组织,它们通过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南南合作规定了合作的领域、内容、方式与指导原则。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团结自救、合作自强的努力取得重大进展。西非经济共同体、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南部非洲发展协会、海湾合作委员会、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发展中国家谋求经济合作,增强集体自力更生能力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相继建立。1982年,首届南南合作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1983年和1989年先后在北京和吉隆坡召开南南合作会议,这三次会议是南南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南南合作的实质,是面对不平等的南北经济关系,实行联合自强,共同发展。
2011年12月22日,大会决定自2012年起,联合国南南合作日的纪念日期从12月19日改为9月12日,以纪念197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通过《促进和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
南南合作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人类活动所有领域内的知识或经验,并相互分享的能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互相支援,取长补短。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团结合作,协调立场,以共同减少和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独立自主的发展民族经济,这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新型国际关系,它进一步推动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