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的落户问题
毕业生离开学校后,都须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办法: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部分地区另加人事部门的户口准入材料,向当地人事或公安部门申报, 多数单位集中代办。
二、毕业生离校时取得的材料
1.学位、学历证书;
2.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
4.党团组织关系。
三、毕业生到单位后应办理的手续:
1.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2.办理落户手续(由个人或单位办理)
3.关心查问档案
4.和用人单位签定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毕业生离开单位必须办理的相关手续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必须通知单位,并取得相关证明,方能离开。毕业生离开单位,须取得如下材料:
1.违约证明
2.转寄档案
3.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
4.其他材料
五、关于违约问题
毕业生应树立契约意识,自觉遵守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有关约定(学校不认可口头约定)。协议书签订之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需违反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后,如遇特殊情况希望解约,应取得以下材料: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新单位出具的书面录用函(或研究生录取证明)、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然后到招生就业处审核、办理违约改派手续。毕业生离校后若需改派,除以上材料外,经学校同意,必须退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
六、毕业生档案寄发及如何查询?
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随后按照就业协议书中档案邮寄地址发往用人单位,档案是通过机要局传送的,一般不让自带,档案材料对毕业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将随着你的工作变化而转迁,按照现行人事制度,无档案就没办法办理调动手续。因此,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在一月内到单位人事部门或挂靠的地方人才交流中心查询自己的档案到位情况。